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部署,按照省、市检察院工作要求,确保我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具体落实见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和市院绩效任务,对照省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方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试行)》,组织院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制定我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指标及计分规则》)。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顺利实施,设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景中强为主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绍平为副主任,其他院领导、案管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检察官代表1人为成员的检察官考评委员会,负责领导我院贯彻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
检察官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考评委员会日常工作,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政治部及案管、监察、技术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三、具体任务分工
1.政治部牵头负责总体推动业绩考评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按考评委员会要求筹备和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协调落实考评委员会工作要求,完成既定工作内容;统筹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向考评委员会汇报阶段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考评工作,收集各部门意见建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思路举措。
研究制定通用类考评指标中法治宣传工作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
2.案件管理部门牵头考评指标制定,指导各部门制定本业务条线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用类指标和计分规则;加强与市院案管部门对接,着重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各类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价与验证,汇总形成全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
研究制定本部门以及通用类考评指标中与案管部门相关的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
3.第一至第三检察部负责制定本部门及通用类考评指标中与各自相关的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
4.办公室研究制定通用类考评指标中归档工作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负责考评指标数据处理工作,实现考评指标数据的抓取、测算、统计、存储等功能,推动考评系统信息化建设。
四、工作步骤
(一)学习研究。由政治部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省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方案》,对考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制定我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组织实施方案》(7月10日前)。
(二)组织实施。案件管理部门与市院案管办对接,组织院各相关部门统筹做好通用和各业务条线的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制定工作(7月10日前);根据市院制定情况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形成各自负责的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初稿交案管部门汇总(7月30日前);研究制定我院《实施办法》和《指标及计分规则》的讨论稿(8月10日前)。
(三)评估调整。对我院《实施办法》和《指标及计分规则》讨论稿征求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等方面意见,提交考评委员会进行讨论,及时修订调整《实施办法》《指标及计分规则》(8月底前)。
(四)组织实施。按照高检院要求,各级检察院要在2020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业绩考评规则、业务类型、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的制定,并全面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制定完成我院《实施办法》《指标及计分规则》,并组织开展考评工作,按要求将我院正式《实施方案》《指标及计分规则》报市院备案(9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在院党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张军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政治部是组织推动、总体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部门,案管办是研制具体考评指标的第一责任部门。院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结合部门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扎实开展工作。
2.科学制定标准。检察官业绩考评实行指标化评价、量化评分,分值总量控制,各部门在高检院公布的业绩考评指标基础上,参照省院《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结合各自业务职责和市院绩效考核任务,明确指标项目、基础分值、加减分值、评价标准和计分规则。案管部门要做好与市院案管办对接,协调指导各业务部门考评指标制定,做好各项考评指标的汇总。
3.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及时向考评工作办公室报告情况,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加强与市院对于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市院制定情况和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工作指导和参考借鉴。
4.周密部署实施。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业务部门要立足实际,严密组织,细化分工,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
附件: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及考评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
附件
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
及考评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
组 长:景中强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张绍平 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成 员:向 皓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余海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曾 军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梁鹏仓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杨 曦 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吴 静 第三检察部主任
宋晓娟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检察官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考评委员会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梁鹏仓
办公室成员:杨曦、汪平、沈强、夏丹娜、吴静、宋晓娟、王海军、黄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