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通过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决定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并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二)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三)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发现错误的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抗诉。对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实施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提出抗诉。
(四)受理辖区单位和个人的检举、举报、申诉、控告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五)负责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人员。
(六)完成上级检察院和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