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绵阳市小枧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已经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立项文号:绵市发改投资【2014】359号),监理预算控制价为75000元,现面向社会诚招监理单位。申请人单位参加谈判时须以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人民币3700元(控制价的5%)。
二、项目基本情况
1、业主单位: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2、项目名称:绵阳市小枧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监理
3、项目建设地址:游仙区小枧沟镇
4、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953.67平方米。
5、项目审批情况(立项文号):绵市发改投资【2014】359号
三、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15:00--2018年9月20日15:00截止(报名截止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下同),每天9: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联系人:王亚军
联系电话:13881180115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存加盖鲜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存加盖鲜章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被委托人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存加盖鲜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范本见附件)。
3、资质证书:申请人应具有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存加盖鲜章复印件)。
4、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申请人单位出具承诺)。
5、有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存加盖鲜章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下一程序的评选。
五、工程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六、评选标准和办法
1、申请人的确定:业主单位成立3人(含)以上的评审小组(人员为单数),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竞争性谈判采取申请人现场报价、业主方现场评审方式进行。
2、谈判方式:采用二次报价方式进行,申请人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75000元。最低报价为最优报价,最优报价为中选价。若出现相同报价情况,则从相同报价的申请人中,采取抓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20日15:00分
2、地点: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路北段58号 。
八、中选通知书发放及保证金退还
中选通知书于公示期(三个工作日)满后发放,中选单位应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于公示期满后退还。
九、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及其他要求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十、工程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270日历天内完成。
附件: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