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工作质效如何 这场新闻发布会告诉你
2020年11月12日下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新闻发布会。会上播放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片,通报了“案件清结”工作情况,发布了优秀案例和检察建议,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立克幸义主持发布会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壮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工作情况。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围绕“六清”行动任务目标,坚决落实“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部署,强化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先后起诉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吕某波涉黑案、谢某涉黑案等一批重大黑恶案件。
7月底和9月底,全省检察机关都提前圆满完成了全国扫黑办和最高检确定的“案件清结”目标任务。
截至10月底,共批捕涉黑恶犯罪1107件4315人,起诉818件6149人。其中,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45件2052人。今年1至10月,共批捕涉黑恶犯罪125件506人,起诉225件2148人。其中,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70件1122人。
压实检察长政治责任。省检察院层层传导压力,把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黑恶案件作为硬性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长累计出庭180余件次。今年8月,省检察院冯键检察长带头办理并出庭支持抗诉了伤害致死未成年人的攀枝花王某等人恶势力贩毒犯罪集团案。
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省检察院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加快审查起诉节奏、坚持依法规范办案等提出7项具体要求。建立重大黑恶案件“周清月结”制度,坚持月初清理谋划、月中调度督促、月末清结通报。
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工作。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案件“线上”督办模式。共视频会商案件88件(次),应用“三远一网”提讯、会见、开庭2860余件(次)。
工作重心前移侦查。对涉黑案件做到一律同步提前介入,从源头上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减少案件退查延期,提升办案质效。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64件(次)。
落实统一把关制度。省检察院先后制定7项规范性文件,明确涉黑案件和省级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其他涉恶案件由市级检察院统一把关。省检察院共对185件重大黑恶案件统一把关,改变下级检察院定性17件;市级检察院对854件涉恶案件统一把关,改变下级检察院定性85件。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等各环节法律监督,对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罪不诉、重罪轻判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共监督立案14人、追捕76人、追诉漏罪漏犯148人、依法抗诉13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初犯、偶犯、从犯,原则上都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瓦解黑恶势力、化解社会矛盾。目前,全省384件涉黑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长效常治中贡献检察力量.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通过办案发现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高利放贷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监管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堵塞监管漏洞、补强薄弱环节,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795份,到期回复率达100%。今年3月省检察院扫黑办决定开展为其3个月的“每案必建议”专项活动。专项活动期间,检察建议制发数连续3个月超过100份,全省单月制发数稳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单月增速达30%以上。截至10月底,全省检察机关起诉认定的黑恶案件中,检察建议制发比例已由活动前的43.6%提升至97.1%。
省检察院扫黑办坚持边推进边总结,全面梳理检察机关介入侦查、统一把关、专案办理、参与社会治理等经验做法,制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