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性化是检察机关办案树立的司法理念,尤其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行司法人性化更是一种法制理念的创新和执法观念的转变。游仙院在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中虽然取得了成功经验,但是,也发现在实际办案中,有的家庭因各种纠纷而引发了刑事案件,造成家庭悲剧,父母中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入狱,最后留下年幼的子女问题是当前社会不可忽视的问题。近年来,游仙检察院控申、公诉、未检等部门不是就案而办案,而是践行人性化执法,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司法救助对象不仅从经济上给予国家司法救助,而且采取思想辅导、心理干预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它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多元化救助方式,同时,加大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力度,妥善解决特殊家庭和特殊人群的实际问题,想尽办法落实未成年人隔代抚养问题,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主要做法:
一、一句托付,一份责任
吴某某,是游仙区松垭镇人,因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在一次与丈夫的争执中,持刀杀死了其夫。公诉科承办人在看守所提审她,告知了她的权利和义务,她却情绪失控,号啕大哭。承办人通过了解,她是一个十分能干的媳妇,平时既要打工养家糊口,又要照顾重病的婆母和年幼的女儿非常辛苦,然而,其丈夫好逸恶劳,爱喝酒、打麻将,稍一规劝,即拳打脚踢,就连她身孕6个月都被推下楼梯。甚至有一次,两人吵架,他的丈夫将清油泼满她一身,意图点火烧她,在邻居和巡警的劝说下才作罢。听着她无法自抑的哭声,承办人告诉她“剥夺他人的生命是违法的,但也请她相信我们会公正办理” 。离开时,吴某某向承办的检察官托付:“我有一个4岁的女儿叫琦琦,目前可能暂时委托别人照看,我不放心,你们能去看看她吗?”承办人看着她眼中闪过的乞求的目光,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
二、心理抚慰 法外有情
带着一个女囚的托付,承办人自费购买了衣物、水果和牛奶,到松垭镇吴某某婆婆妈一个远方亲戚处见到了4岁女孩小名琦琦,孩子非常可爱,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年幼还不知道未来会带给她是什么。一种责任,检察官们便马上与吴玉英的孩子就学的幼儿园和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并在一起座谈,把吴某某现在的情况向双方作了说明,三方交换了意见。最终,幼儿园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上会更加关心爱护吴某某的女儿,并派专门的老师照顾其日常的学习生活,关注其思想状况,若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及时与办案检察官联系;公安派出所表示以后也会给予其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心。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感激检察官,表示会认罪服法,严格遵守监所管教纪律,积极改造,争取早日重新做人,为了自己的女儿要坚强的走下去。
三、典型个案,探索新路
根据吴某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由于被害人采用家庭暴力才导致了吴某某故意杀人案的犯罪行为,鉴于吴某某有悔罪表现,根据宽严适度,尽量减少社会对抗,给犯罪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吴某某获有期徒刑12年。尽管这个家庭给一个刚满4岁的小女孩琦琦蒙受了失去亲人的阴影,但是,游仙区检察院注重人性办案,特别是对有损害妇女权利性或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的案件,不是简单办结了事,而是更加注重人文化关怀,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采取多元化司法救助已经成为游仙院检察官们办案精神的颂扬,如:遭受“性侵犯”的被害人杨某某个案,所涉及被害人的隐私问题、教育成长问题、家庭生活状况问题、民事赔偿问题都是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区检察院不仅从心理上给予疏导,而且主动和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法院及案发地党委、政府联系,力争解决被害人后顾之忧,给予各方面的救助和关爱。这一举措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在办理涉及女性案例经验的基础上,游仙院对某某这起女性犯罪的典型案件后给社会和子女未来不良后果高度重视,主动积极采取了调研,走访、协调,拓宽司法救助渠道,鉴于吴某某的女儿琦琦,父亲已经死亡。母亲又被判刑,但按照农村习俗可以由父亲原居住地松垭镇五道坪村六组的奶奶帮助抚养成人,但是,琦琦的奶奶属身患癌症的病人,不可能照料孙女。因此,游仙检察院经过反复斟酌,主动与松垭派出所接洽,然后到吴某某娘家进行考察,得知吴某某父亲和哥哥居住在游仙沉抗镇,因此主动找到沉抗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局、学校等有关部门落实琦琦隔代抚养问题,希望吴某某家担当这份责任。通过多方的正能量的关怀和帮助,琦琦的外公和舅舅很乐意接受了抚养的监护权。琦琦的户口和学校也从松垭转到了沉抗。通过每年我院对司法救助人员进行了跟踪回访,琦琦现已年满十岁的小学生,学习非常努力。然而,吴某某在服刑期表现很好,所以多次获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