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游检〔2018〕19号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高检院、省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结合我院实际,指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依法严惩、打准打实。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
(二)严格依法办案。加强线索摸排,对以往办理的各类案件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进行摸底排查,并将相关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强化证据意识,注重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加强涉黑势力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批、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加大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惩处力度。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黑恶犯罪中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立法本意,正确适用法律,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时,结合案件实际,认真审查,不枉不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公诉、侦监、政治宣传工作的副检察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以公诉科、未检科、侦监科、案管办、监察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加强案件管理和规范司法。强化自身监督,严格工作纪律,杜绝跑风漏气,不断提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和公信力。
(三)加强对外联络,完善配套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打击合力,建立线索移送、反馈机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