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纯斌,男,1990年9月出生,现为德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全省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特邀专家调解员。曾获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第一名,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市优秀检察青年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忠诚履职 守正创新
2022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求,最高检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检察院确定德阳市检察院作为首批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试点单位。为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高标准开展试点工作,德阳市检察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推动与市政府建立联动机制,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在无任何经验可循的情况下,杨纯斌通过查阅大量理论书籍、学术论文、调研材料等基础资料,在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指导下,多次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试点工作,争取支持,多次与市政府进行研究协商达成共识,高质量完成了《德阳市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6个区(市、县)政府等行政机关意见15条并经4次修改完善后,《方案》送市政府审议会签并印发全市,《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机关积极支持配合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府检”同向发力,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方案》建立多项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举措,强化了“府检”联动,系全省首个“府检”联合行文的试点工作方案,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
求真务实 善作善成
用心用情办好“小案”,才能守住民心。杨纯斌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穿于民事行政检察履职的全过程。2022年以来,参与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4件。2020年至今,他连续三年参加全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专案,参与办理5起系列虚假诉讼案共45件,撰写的检察监督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其中8名案涉人员被法院予以罚款,有效震慑了虚假诉讼行为人,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他撰写的一份再审检察建议、一份民事抗诉书,分获最高检、省检察院2022年度优秀法律文书。
他践行司法为民,以“如我在诉”的检察情怀促进案结事了。2021年,辅助办理的某运业公司与某物流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运用“检法共调”机制,用14天时间化解两家民企长达2年的争议,促成和解,该案获评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他在最高检部署的“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参与办理的蒋某违法占地行政检察监督案,先后3次与办案检察官、自然资源局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对行政相对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使行政相对人自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拆除违法构筑物并恢复耕地,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该案获评最高检优秀案例和省院典型案例。
勇毅前行 自信自强
2022年7月,根据援藏工作安排,德阳市检察院需派一名干警前往对口援助的阿坝县检察院援助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杨纯斌主动报名,勇挑重担,克服高原反应,通过交流经验、挖掘线索、帮助办案等方式,助力阿坝县检察院“脱薄”,彰显德阿兄弟院浓厚情谊。在此期间,他与阿坝县检察院共同促成全州首个检法正副卷一并调阅机制出台;帮助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机制,为稳妥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制度支持。
杨纯斌一直在检察官助理岗位上踏实肯干,勇于探索和专研,在全市检察机关带头加强行政检察业务学习和实践,主动投身到做实行政检察的各项工作中,入选全省行政检察人才库,受聘为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专家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