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周密部署,统一指挥,坚定不移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更加果断、有力和科学的措施,有效遏制疫情蔓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刻认识到“生命重于泰山”,防控疫情刻不容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为党委分忧解难,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机关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各部门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黄菊蓉
副组长:王良平、曹利民、李昭、刘家志、马明
成 员:廖永洪、何琴、毛静、邓海、程荟璇、侯敏、邓勇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院办公室,由刘家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内容
1.落实县委、上级院、院党组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安排部署。
2.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对措施及应急预案,严密监测全院干部职工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
3.指导相关人员紧急应对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4.督促落实机关各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具体措施;
5.机关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单位,指导和配合做好疫情的处理;
6.研究部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通过微信、短信、视频等方式积极向全体人员讲解病毒和防疫相关知识,提高干警的防疫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发现疑似症状时,要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做好上报、隔离、防护等工作。
7.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节前后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必要时对相关工作做出调整。
8.做好疫情监测、筛查、登记、报告、安全保卫、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职责
(一)工作职责
1.全院在岗干部职工:由所属部门(即:第一、二、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负责掌控情况;
2.离退休干警:由机关总支负责掌控情况;
3.食堂:由办公室负责掌控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于2020年1月26日前将涉及湖北尤其是武汉及近期去过武汉或与武汉相关人员接触的干警信息进行统计,并第一时间报送办公室。同时要密切关注人员状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掌握所辖干警春节前后身体健康情况和出行情况。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所负责人员及家属发生疫情或有出行计划时,第一时间报办公室。
3.要做好春节节后上班检察人员的日常体温监查工作,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送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
1.办公室:负责机关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加大机关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针对本院检察人员春节期间离开绵阳、与武汉相关人员接触或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情况,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第一时间报告市检察院和县委;加强对出入机关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机关。
2.政治部:负责加强宣传力度,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全院干警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3.第一检察部: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要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
4.第二检察部: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一方面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另一方面,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五、预防措施
(一)严格做好自我防控。坚持实事求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对1月中旬以来到过湖北武汉等疫区或与从湖北武汉等疫区返绵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干部职工,按有关规定主动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每日至少测量体温2次,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急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同时统筹做好个人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提倡网络办公,确保工作不断档、不脱节,直至度过观察期后方可到单位上班。正常上班的干部职工也要切实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在人员集聚的室内场所,要带头规范配戴口罩。如非工作必须,提倡不开会、少开会,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聚集。
(二)坚持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所属干警春节期间离开绵阳、与武汉相关人员接触或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情况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报备,由办公室登记,并适时追踪动态发展情况。
(三)落实消毒隔离制度。节后检察人员上班后,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班。对有新型冠状病毒发生或疑似病例的办公场所,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房间进行空气消毒。
(四)近期减少人员流动。各部门非因工作必须,原则上不派检察人员到异地办公办案。近期不搞大规模外出培训、集中培训等工作。节后不安排集体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开会、聚集性活动。
六、工作流程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5℃,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通知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干警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上班。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be365备用网址_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_365在线体育官方网站入口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