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经报请本院领导同意后决定成立平武县人民检察院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斌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成 员:黄 波 办公室主任
肖 华 控告申诉科科长
李黎佳 公诉科科长
杜 红 侦监科科长
郭 希 案管办主任
罗 云 技术科负责人
唐 浩 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刑事执行检察局负责日常工作。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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