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盐亭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6.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0.45%,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65%。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检察机关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办案以及司法体制改革迎接上级有关部门调研、指导,用于检察系统之间交流学习和办案以及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预算安排2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我院现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8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计划用于8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案部门司法办案。
四、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