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事迹公示
根据《全市政法系统首届“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方案》(绵委政发【2020】35号)文件要求,现将推荐的基层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先进事迹材料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9月3日至9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盐亭县委政法委员会、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情况一般要求署名真实姓名;匿名反映情况的,要求内容具体、线索清楚,以便核查。
附件:1.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拟参评“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先进事迹
2.杨帅同志拟参评“十佳政法干警”先进事迹
盐亭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3日